在医疗器械产品的 EMC(电磁兼容性)中,按照 GB 17625.1 标准的分类,A、B、C、D 类的区别主要在于设备的谐波电流发射限值不同。
A 类设备:平衡的三相设备、不归属 B、C 或 D 类的设备、家用电器(不包括列入 D 类的设备),工具(不包括便携式工具),白炽灯调光器,音频设备等。
B 类设备:便携式工具、不属于专用设备的弧焊设备。
C 类设备:照明设备(包括镇流器)。
D 类设备:功率小于或等于 600W 的下列设备:个人计算机、电视接收机和显示器。
不同类别的设备在谐波电流发射限值上有明确的规定,A 类设备的限值相对宽松,D 类设备的限值最为严格。这是因为不同类型设备的使用场景和对电网的影响程度不同,所以需要通过分类来设定相应的限值,以确保电网的电能质量和其他设备的正常运行。
参考标准GB 17625.1-2022
A类
B、C、D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