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稿 | 区长
来源 | 贝多财经
据2025年央视“3.15”晚会报道,借贷宝、人人信等平台上存在高利贷的情形。放贷人与借款人在平台签署借款合同,但是实际借款金额低于合同金额,从而绕开平台对利率的限制。这引发了人们对电子签法律效力、业务合规、监管难点的激烈讨论。
早在2005年,中国就开始施行《电子签名法》了。2015年、201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两次修改。《电子签名法》第三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文书,不得仅因为其采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这意味着,电子签名、电子合同具备与手写签名、纸质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电子签行业前期试水者多为创业公司:e签宝于2002年成立,提供电子签名、电子合同。借贷宝2014年成立,主要提供电子借款合同,率先引入人脸识别技术,确保合同是由本人签署。
电子签行业也逐渐吸引巨头入局。支付宝2016年上线“借条”,但是很快下线,2022年又上线“信任牵”,功能包括“小借据”“租房合同”“物品交易”等。“腾讯电子签”2021年上线,功能包括“小借条”“小合同”“小收据”等。
电子签行业解决了什么问题呢?
首先,确保本人签署,方便远程签署。合同需要本人亲自或授权他人签署,才有法律效力。纸质合同需要面对面签署,才能确保是本人签署,很不方便。电子签平台解决方案是:要求个人用户绑定本人银行卡,或通过人脸识别;企业用户则需上传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通过人脸识别、企业银行账户向平台指定账户打款指定金额。
其次,电子签平台可以提供规范合同模板。借款合同、租房合同是普通人最常见的两类合同,用户只需填写少量关键要素(借款金额、期限、利率,房产信息、租金、租期等),平台可套用模板,生成规范电子合同。
另外,电子签平台还能提供存证服务。电子合同存储于平台的服务器,合同双方无法篡改,证明效力更强。一些平台还引入区块链技术,使平台本身也无法篡改合同。
虽然各电子签平台在签名、模板、存证等方面不断取得进步,但是面临共同难题:
用户间因合同产生纠纷,要求平台负责。房子存在问题,租客投诉、起诉房东时,将电子签平台也带上了。借款人未还款,出借人将电子签平台与借款人一起投诉、起诉。
线上合同与线下交易不一致。线上租房合同里描述的房子,可能与线下情况不一致。借款人、出借人在线上打借条,线下实际支付的借款金额可能与线上借条金额不一致。实际支付金额为零,涉嫌诈骗。实际支付金额低于线上金额,就是收砍头息,可以绕过平台对借款利率的限制。
“3.15”晚会报道借贷宝后,借贷宝总部被贴上封条,与报道相关的业务停止新增。这引发热议,用“借贷宝”APP打的电子借条还有效么?
借款合同属于“实践合同”,并不是签署了就有效,而是出借了才有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借款合同自实际出借时成立;预先扣除利息的,以实际出借的金额为本金。
电子签平台的存续与否,不影响已生效的电子借款合同的法律效力。借贷宝这次遇到大麻烦,但是并不影响既有借条法律效力——有效的仍有效,部分有效的仍部分有效,无效的仍无效。正常借款的,仍需按照合同约定偿还本息。实际借款金额低于借条金额的,只需按照实际借款金额计算、偿还本息。
用户私下交易,脱离平台监管,引发合同纠纷,是所有电子签平台都面临的监管难题。既要打击异常交易,又要保护正常交易,平台需要创新产品、技术,才能更好平衡。
更好地保护用户权益,是各家电子签平台可持续发展的必答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