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关于大语言模型上线备案和深度合成算法备案区别的文档内容:
一、大语言模型上线备案与深度合成算法备案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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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对象
- 大语言模型上线备案:主要针对生成式人工智能(AIGC)产品中的大型语言模型,能够生成文本、图片、音频、视频等内容,需大量数据训练和强大算力支持。
- 深度合成算法备案:适用于使用深度合成技术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服务提供者和技术支持者,深度合成技术包括利用深度学习、虚拟现实等生成合成类算法制作文本、图像、音频、视频、虚拟场景等网络信息的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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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目的
- 大语言模型上线备案:确保大语言模型符合安全和合规要求,防止误导用户、传播违法信息、侵犯用户隐私等风险,保障公众利益和社会稳定。
- 深度合成算法备案:规范深度合成服务行为,保护用户权益,防止虚假信息传播、侵犯他人肖像权等不良行为,维护网络信息传播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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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材料的不同点
- 大语言模型上线备案:
- 《生成式人工智能(大语言模型)上线备案申请表》:详细填写大模型基本情况、研制过程、服务内容、安全防范措施、安全评估结果及自愿承诺等信息。
- 《安全自评估报告》:由专业机构或团队完成,全面评估语料处理、模型训练、服务提供等环节的安全性,包括数据隐私保护、算法偏见识别与纠正、有害信息过滤机制、应急响应预案等方面。
- 《模型服务协议》:明确服务范围、双方权利义务、数据使用与保护、违约责任等条款。
- 《语料标注规则》:介绍标注团队资质、标注细则、标注流程等,确保语料来源合法、标注过程规范、标注结果准确。
- 《关键词拦截列表》:覆盖政治、色情、暴力、谣言等多种安全风险的关键词列表,至少包含 10000 个关键词并定期更新。
- 《评估测试题集》:用于检验大模型安全性能,包括生成内容正面示例、应拒答负面内容及非拒答测试题库,严格按要求编制。
- 深度合成算法备案:
- 《算法备案承诺书》:承诺备案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担法律责任。
- 《落实算法安全主体责任基本情况》:阐述企业算法安全管理组织架构、人员配备、制度建设等情况。
- 《算法安全自评估报告》:对算法安全性、可能风险及应对措施进行评估,对生成或编辑人脸、人声等生物识别信息及涉及国家安全、国家形象、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特殊物体、场景等非生物识别信息的算法,评估标准更严格。
- 《拟公示内容》:包括算法基本原理、应用场景、使用规则等信息,以便向公众公示。
- 大语言模型上线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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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满足的条件
- 大语言模型上线备案:利用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众提供生成文本、图片、音频、视频等内容服务的组织、个人,提供具有舆论属性或者社会动员能力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均需进行大语言模型上线备案。
- 深度合成算法备案:具有舆论属性或者社会动员能力的深度合成服务提供者,以及深度合成服务技术支持者,均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备案和变更、注销备案手续。判断是否具有舆论属性或者社会动员能力标准相对模糊,但面向不特定公众提供服务,基本上在《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辐射范围内。
二、总结
大语言模型上线备案和深度合成算法备案在备案对象、目的、材料及需满足条件等方面存在明显区别。企业在进行备案时,应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准确判断适用的备案类型,并认真准备相应的备案材料,确保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保障服务的安全合规运行。如果不明白可以联系专业机构全程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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