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DD落地的关键是“关系”
这些年,我认为DDD走到了一个死胡同里了,因为落地实现过于困难。很多团队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清楚理解了DDD那些晦涩的概念,根据业务绘制出领域模型,这都不困难。但绘制领域模型不是我们最终的目的,最终的目的是基于领域模型,设计开发出业务系统。这时,很多团队就犯难了。这里面的关键问题就在于,采用DDD传统的做法,软件开发过于复杂,使得开发工作量不仅没有降低,甚至更高了。编写代码的增大,不仅使第一次的开发工作量增加,更要命的是日后变更维护的工作量增大,使得日后的维护变得困难。
采用了DDD,应当使得我们的开发变得简单,代码变得清爽,而不是代码变得臃肿。因此,我认为DDD也需要适当地变革,通过将一些通用的代码下沉底层平台,简化软件的开发。只有开发变得简单了,开发工作量减少了,DDD才能真正推行下去。我将通过一系列的文章,探讨一下DDD如何简化,我的设计思路,希望给大家带来帮助。
今天,首先谈谈模型对象间的关系,以及如何落地设计编码。在DDD的软件开发模式中,其实划分为两个阶段:基于业务的领域建模、基于领域模型的编码实现。在第一个阶段中,DDD要求我们首先深入地理解需求背后的业务,深入地掌握业务领域知识,然后将我们对业务的理解形成领域模型。在这个阶段中,我们会先划分限界上下文,将纷繁复杂的业务划分成一个一个较小的区域。然后,基于每个限界上下文的业务进行领域建模,形成如下的领域模型:
注意,在这个领域模型中,包含许多领域对象,如订单、用户、地址。每个领域对象包含各种的属性和方法,以及相互的关系。譬如,一个订单对应一个用户,但一个用户可以有多个订单,因此从订单到用户是一个“多对一”关系,有一个从订单多用户的箭头。这个箭头什么意思呢?它代表在订单对象中有一个属性是“用户”,并且是一个指针指向用户对象,落地到程序就是这样写的:
@Data
@EqualsAndHashCode(callSuper = true)
public class Order extends Entity<Long> {private Long id;private Long customerId;private Long addressId;private Double amount;private Date orderTime;private Date modifyTime;private String status;private Customer customer;private Address address;private Payment payment;private List<OrderItem> orderItems;...
}
在这个模型中,订单对象有4个箭头,指向“用户”、“用户地址”、“支付”和“订单明细”。这个箭头称为“导航”,它代表对象和对象之间的关系。然而,这些关系的类型是不一样的,从订单到用户和用户地址是“多对一”关系;从订单到支付是“一对一”关系;从订单到订单明细是“一对多”关系。
但现在的问题就在于,“一对一”和“多对一”关系,在这段代码中都是一个指针变量,我们无法从代码上区分它们到底是什么类型。同样,“一对多”关系在代码上是一个集合指针,如这里的订单,我们同样无法区分它到底是“一对多”还是“多对多”关系。也就是说,DDD要求我们将领域模型的原貌直接映射成代码实现。但真正代码实现时,仅仅写一个领域对象不能把领域对象间的关系描述清楚。所以,我们必须要在领域对象的基础上进行补充说明,来说明对象间的关系。我们通过一个DSL来描述。
DSL(Domain Specific Language,领域特定语言)是针对某个特定领域的计算机程序设计语言。在DDD中的DSL就是领域驱动设计这个特定领域的计算机设计语言,我们可以用xml、yaml、json等任何格式的文档来表达,但它表达的是领域驱动中的“对象”、“对象的属性”、“对象间的关系”,以及如何与数据库映射等相关的内容。
<do class="com.edev.trade.order.entity.Order" tableName="t_order"><property name="id" column="id" isPrimaryKey="true"/><property name="customerId" column="customer_id"/><property name="addressId" column="address_id"/><property name="amount" column="amount"/><property name="orderTime" column="order_time"/><property name="modifyTime" column="modify_time"/><property name="status" column="status"/><join name="customer" joinKey="customerId" joinType="manyToOne"class="com.edev.trade.order.entity.Customer"/><join name="address" joinKey="addressId" joinType="manyToOne"class="com.edev.trade.order.entity.Address"/><join name="payment" joinType="oneToOne" isAggregation="true"class="com.edev.trade.order.entity.Payment"/><join name="orderItems" joinKey="orderId" joinType="oneToMany"isAggregation="true" class="com.edev.trade.order.entity.OrderItem"/>
</do>
这里可以看到,通过一个xml文件,描述了订单对象的所有补充信息。在这里有订单对象的所有属性,以及它的所有关系。在这些关系中,不仅描述了每个关系的类型,还描述了它的关联属性,以及是否是聚合关系。与此同时,在这个DSL中还描述了订单对象对应的数据库表,以及每个字段对应的订单对象中的属性。有了这个DSL,才真正将领域模型的原貌映射到设计编码中。
除了设计编码,领域模型还要落地到数据库设计中。因此,DDD落地实现的关键是正确地识别领域对象间的“关系”。只有在领域建模的过程中正确地识别这些关系,才能在后面的程序编码与数据库设计中,做出正确的设计。这里的关系有“一对一”、“多对一”、“一对多”、“多对多”以及继承关系,我们一个一个来讨论吧。
首先是一对一关系。订单与它的支付就是一对“一对一”关系,一个订单只能有一个支付,而每个支付都要对应一个订单。这里其实有2个约束:每个支付必须对应一个订单,在数据库中通过一个外键来表示;一个订单只能有一个支付,这是一个唯一性约束,因此将刚才的那个外键变为了支付表的主键。最后的效果就是,订单表的主键变成了支付表的主键。通过这个主键,每条支付记录都要对应一个订单,但有些订单可能在支付表中没有记录。
值得注意的是,一对一关系的双方,到底谁指向谁,其实没有定理,必须基于相应的功能来决策。譬如,用户与会员也是一对一关系,然而应当谁指向谁呢?看后面的功能如何设计。如果将用户与会员当成彼此独立的模块,用户查询不显示会员,而会员查询却要显示对应用户,则会员指向用户;相反,如果将会员作为用户的子功能,都在用户档案中统一管理,则用户指向会员,查询用户时就能自动带出会员。当然,这样的设计会将用户指向会员的关系设计成聚合关系。
在一对一关系中,由于关系的双方都是通过主键来对应,因此在DSL中就不需要描述关联字段,只需要说明是一对一关系就行了。同时,如果是聚合关系,则在DSL中进行如下描述:
<join name="payment" joinType="oneToOne" isAggregation="true" class="com.edev.trade.order.entity.Payment"/>
接着,是多对一关系,它是领域建模中最常见的关系。如订单指向用户及用户地址、订单明细指向商品,都是多对一关系。在数据库设计时,通过一个外键就可以表示多对一关系。譬如,在以上案例中,在订单表中通过用户ID、地址ID,在订单明细表再通过商品ID,就能表示这种多对一关系。
在DSL中,多对一关系需要一个关联的字段。在订单对象中有一个用户ID,它就是用户对象的关联字段,在DSL中表示如下:
<join name="customer" joinKey="customerId" joinType="manyToOne" class="com.edev.trade.order.entity.Customer"/>
下一个关系是一对多关系,它实际上代表的是一种主子表的关系,如订单与订单明细、表单与表单明细、发票与发票明细。在这种关系中,订单只有一个,但它对应的订单明细却有多个。这样,在订单对象中的“订单明细”属性就不能是一个变量,而必须是一个集合变量,要么是Set,要么是List。这种关系如何映射成数据库设计呢?在数据库设计中没有一对多关系,然而将该关系倒过来,将订单明细指向订单,就变成了多对一关系。因此,在订单明细表中通过一个外键,就可以表示了。
这里就产生了一个问题了:在领域建模时,为什么不是订单明细指向订单呢?在这里实际上是一种聚合关系,订单是整体,订单明细是部分。如果设计成订单明细指向订单,那么这种聚合关系就消失了,我们必须得分别去管理订单和订单明细的增删改。在添加订单明细时,必须要检查它对应的订单是否存在;在删除订单时,也要检查它对应的订单明细是否已经被删除掉了,这样就会增大软件设计的复杂度。而将订单指向订单明细,则可以通过聚合关系将对订单明细的管理,封装在对订单的管理中。在增删改订单的同时,就在管理对订单明细的增删改,那么设计编码就得到了简化。代码简化了,日后的变更维护也就变得简单了。有了这样的设计,在编码的时候,首先将订单对象中增加一个订单明细的集合变量,然后在DSL中进行如下配置:
<join name="orderItems" joinKey="orderId" joinType="oneToMany" isAggregation="true" class="com.edev.emall.order.entity.OrderItem"/>
在这里,将该关系定义为了聚合关系。但毫无疑问,这种聚合关系的实现,需要底层“仓库”的支持。譬如,在更改订单时,我们如何知道客户是否对订单明细有增删改操作呢?这些问题我们在后面的文章中再与大家探讨。除此之外,以上案例的代码详见我的仓库:
Order.jave
order.xml
除了以上三个关系以外,还有“多对多”与继承关系。这两种关系在设计上都比较复杂,我将在下一期跟大家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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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