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月 27 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年科技人才培养和使用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明确提出包括提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对青年科技人才的资助比例,放宽学历、年龄限制等措施,着力破解青年科技人才成长与发展过程中的共性问题,《若干措施》全文及要点如下:
全文如下:
针对《若干措施》我们提炼了如下几个要点:
35+还能申报青年科学家项目吗?
《若干措施》中规定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进一步扩大青年科学家项目比例,负责人申报年龄可放宽到40岁,并不设职称、学历限制,探索实行滚动支持机制,经费使用可实行包干制。
刚入职的“我”搞科研,有经费支持吗?
《若干措施》提出,充分发挥基本科研业务费对青年科技人才科研职业生涯的启动助推作用,基本科研业务费重点用于支持35岁以下青年科技人才开展自主研究,有条件的单位支持比例逐步提到不低于年度预算的50%
这些国家大科研项目,“我”能当负责人吗?
《若干措施》 明确,支持青年科技人才在国家重大科技 任务中“挑大梁”“当主角”。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应急科技攻关大胆使用青年科技人才,40岁以下青年科技人才担任项目(课题)负责人和骨干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
“我”能进国家项目指南编制专家组评项目吗?
《若干措施》中,规定国家科技计划等项目指南编制专家组,科技计划项目、人才计划、科技奖励等评审专家组,以及科研机构、科技创新基地等绩效评估专家组中,45岁以下青年科技人才占比原则上不低于1/3.
想科研实践两不误,企业能设博士后工作站吗?博士后能领到“劳务费”吗?
《若干措施》提出,要完善自然科学领域博士后培养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设立博士后工作站,扩大数量和规模,强化产学研融合,在产业技术创新实践中培育青年科技人才。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经费“劳务费”可根据博士后参加项目研究实际情况列支,统筹用于博士后培养。
到企业稿成果转化,但没论文、没项目,我能评职称吗?
《若干措施》要求,要提升科研单位人才自主评价能力。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等要根据职责使命,遵循科研活动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建立和完善青年科技人才评价机制,创新评价方式,科学设置评价考核周期,减少考核频次,开展分类评价,完善并落实优秀青年科技人才职称职务破格晋升机制。
想“跨界”组队搞颠覆性创新,申报国家项目受限制吗?
《若干措施》中,鼓励青年科技人才跨学科、跨领域组建团队承担颠覆性技术创新任务,不纳入申请和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限项统计范围。
“头”上光光,干科研总是不踏实,我要奔着“帽子”奋斗吗?
《若干措施》要求,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主管部门要坚决破除“四唯”和数“帽子”倾向,正确看待和运用论文指标,形成既发挥高质量论文价值,又坚决反对单纯以论文数量论英雄的氛围。合理设置机构评价标准,不把论文数量和人才称号作为机构评价指标,避免层层分解为青年科技人才的考核评价指标。
填表、报销、跑流程,这些工作可以再少点吗?
《若干措施》要求,持续推进青年科技人才减负行动,避免在表格填报、科研经费报销等方面层层加码。减少青年科技人才个人科研业务之外的事务性工作,保证每周80%以上的工作时间用于科研学术活动,将保障青年科技人才科研时间纳入单位考核。
不仅从以上措施可以看出国家对青年科技人才的支持力度,从今年国自然项目资助情况中也可看出。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今年的国自然资助数据统计。
从总体数据上来看,今年的接收总数、受理总数以及资助总数均有上升。与2022年相比,今年的资助项目总数增加了468项,但在申请项目总数大幅增加的背景下,资助比例依然保持着下降的走势。比起2021年的16.51%和2022年16.41%,今年的总体资助比例已跌至16.03%的低位,同比下降2.32%
其实,近几年国自然资助率的下降趋势早已是有目共睹,从5年前的20%以上,到如今的即将跌破16%,申请难度逐年递增。
如果从各个项目类型的资助率来看,今年基金委共资助面上项目20321项、重点项目751项、重点国合74项、青年项目22879项、优青630项、优青(港澳)25项、国家杰青415项、创新群体43项、地区项目3538项,外国学者项目109项。
各个项目类型之中,青年项目总数增加了617项,地区项目总数增加了17项,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点国合总数相较2022年均有下降,优青、国家杰青项目等均与去年持平。
据统计,过去五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共受理项目申请135万项,择优资助23.67万项,资助经费约1464亿元,其资助力度与重要性可见一斑。
不过庞大的总数和连年上涨的预算依然赶不上申请数量的增幅,国自然也就自然而然的越来越卷。
本文来源:科技日报,科技部,蔚青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