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法学的历史(一):西方法学的历史
西方法学的四个阶段
起源:古希腊
奠基:古罗马
接续:中世纪后期
鼎盛:近代
第一次重大的契机
古希腊历史上引发法(理)学思考的第一次重大契机:苏格拉底之死
——关于恶法的效力和守法义务来源问题
公元前339年,哲学家苏格拉底被雅典的一个人民法庭判处死刑。
不敬神,腐蚀年轻人
伯罗奔尼撒战争中雅典失败,愤怒的雅典人必须为自己的怒气找到一个发泄口。
因为当时雅典正在等待阿波罗神庙返归的一艘船。根据当时的宗教祭祀典章在此期间是不能执行死刑的。
他的一个好朋友叫克力同,找到了他,说苏格拉底啊,我已经贿赂了狱卒,你连夜出逃吧。
我知道这场审判对我来说是不公正的,这样的法施加于我的身上,是很明显的恶法。
但是我是雅典的公民。作为雅典的一份子,我终生未背叛过雅典。即使雅典人判处我死刑是不公正的,作为雅典的公民,我也有守法的义务。
一、起源:古希腊
关于恶法的效力和守法义务来源问题
此时法学尚未独立,散见于哲学、政治学、伦理学、文学作品之中。
柏拉图
《理想国》
《法律篇》
亚里士多德
《雅典政制》
《政治学》
《尼可马克伦理学》
荷马史诗
索福克勒斯
《安提戈涅》
作为实践学问的法
政治学
伦理学
法学
法学是一门事实践知识
二、奠基:古罗马
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得以诞生
Jurisprudentia
(法学)
法学(Jurisprudentia)
法学(Jurisprudentia)=
法(juris) + 实践智慧(prudentia)
= 法的实践智慧
法学作为实践技艺:
法律人从事的诉讼代理和法律咨询活动
盖尤斯
保罗
乌尔比安
帕比尼安
莫德斯蒂努斯
接受公民委托去法庭上提起诉讼或者做辩护人,并且给公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作为职业法律家之活动的法学。
最早的法学教科书
三、接续:中世纪后期
世界上第一所大学:
博洛尼亚大学
神学系
医学系
法律系
行间注
页下注
注释法学派
评注法学派
评注法学派更加关注的是结合当时的历史现实去理解古罗马法的文本,而不拘泥于文本的原意。
意大利风格、
法国风格、
德国风格的形成
作为大学教学活动的法学
自然科学的意识形态
人类的全部知识都应当按照自然科学的标准来复制,如果不能达到与自然科学相当的高度和要求,就不能算作人类知识的组成部分。
作为科学的法学(法律科学)
潘德克顿学派
构筑法学公理体系
在潘德克顿法学的基础上,德国的理性自然法学家(如莱布尼兹、沃尔夫)以及后来的概念法学者(如普赫塔、温德沙伊德)都试图仿照几何学的模式来构筑法学体系。
第一,知识的出发点在于不证自明的公理。
第二,将公理和定理进行逻辑推演就可以得出必然为真的结论。
人类法律的知识充斥着价值判断,是永远没法达成像自然科学那样的客观性和体系化的标准的。
但是,这种作为科学的法学的思潮却一直影响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