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到了某公司的一项考勤规定:自然月内,事假累计超过3次或者累计请假时间超过8小时的,不予审批,强制休假的按旷工处理。
真的想吐槽,什么年代了,还在拿考勤说事,这是什么公司、什么样的领导才能想出这么不人性化的考勤制度。
在数字化时代,仍然不乏一些企业仍然坚持传统的、较为严格的管理观念,认为严格的考勤制度可以确保员工的工作效率。但是这些企业的管理者没有考虑到员工个人生活、健康状况以及工作效率与工作时长并不一定成正比。员工8个小时都在公司,不一定是8个小时的工作量。
如果考勤制度设计得过于死板,缺乏必要的灵活性,比如不允许员工在特殊情况下(如交通堵塞、家庭紧急情况)迟到或请假,这会给员工带来不必要的压力,影响到员工的积极性。
过于关注考勤的观念得改一改了,考勤要考虑实际情况。
1.不违反劳动法。这是考勤的基本原则,任何考勤制度都不能违反劳动法。一个月只能请8个小时的事假,劳动法绝对是不支持的,这样的制度发出来,就是一个笑话。
2.具备灵活性。考勤要考虑实际情况,相信大部分员工都不会无故请假。员工频繁请假,管理者就要去沟通了,帮助员工解决问题,让员工感到温暖,而不是限制请假。其实,弄明白员工请假背后的原因,并给以关怀必要的关怀,恰恰是做员工关系最好的时候,很多管理者不明白这一点。
3.宁缺毋滥。没有执行效力的考勤制度,不如不做。“自然月内,累计请假时间超过8小时不予审批”,这条绝对形同虚设,员工有重要事情的时候必定要请假,可能会是其他形式请假,或者是找管理者沟通实际情况,然后管理者特批。除了增加员工请假的难度和心理压力外,其他好像没啥作用。
考勤仍然是很多公司必要的管理手段,但要考虑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灵活性,而非一味的靠强权施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