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作恶(Do not be evil)是Google公司的一条不成文的口号和行为准则。对于这条准则,很多人是怀疑和嘲讽的态度,但“不作恶”确实是Google公司一直以来倡导和坚持的。在物欲横流的今天和尔虞我诈的商业竞争中,能够提倡这一点并且一直做到这一点是非常难能可贵的。
2020年更新:这篇文章是我曾经作为一个课程作业写的。神TM的不作恶,别信这些鬼话,资本都是万恶的,全世界的无产者联合起来!
“不作恶”不是由Google创始人佩奇和布林提出来的,而是由Google两位早期员工保罗·布克海特和阿米特·帕特尔提出的。前者是Google的Gmail的发明人,后者是Google的Trend的发明人。
什么是不作恶,在商业上就是要公平的和对手竞争,而不是采用不正当的手段。
上世纪90年代,互联网兴起,急需一个通用的网络浏览器。1994年马克·安德鲁和吉姆·克拉克成立了网景公司,并且推出了大受欢迎的“网景浏览器”。微软之所以得以控制整个个人电脑行业,在于它控制了人们使用计算机无法绕过的接口—操作系统。现在,网景公司控制了人们通向互联网的接口,如果微软不能将它夺回来,将来在互联网上就会受制于人。微软想收购网景但被拒绝了,凭借着自己的市场和先进的技术,网景选择与微软一拼。很快微软的IE浏览器问世了,但在功能上远不如网景。盖茨动用了他的杀招,将IE浏览器与Windows捆绑免费提供给用户。很快网景就被垄断了操作系统的微软用这种非技术,非正常竞争的手段打败了。之后微软还用同样的手段打败了做媒体浏览器的RealNetworks公司。
2002年,第二大搜索引擎公司Inktomi公司已经摇摇欲坠,当时业界都认为Google应该收购Inktomi公司然后关闭它的搜索业务从而达到垄断整个搜索业务,但是Google并没有这样做。Google公司深知很多硅谷的公司都深受微软的垄断导致的恶意竞争之苦,对Google公司寄予厚望,希望通过和Google公司合作来反抗垄断。事实上Google没有让硅谷的公司失望,他宁可让雅虎买走Inktomi公司并且成为自己在搜索领域的对手也没有做损人利己的事。这种君子之风让Google在日后得到了巨大的回报。
Google公司在整个IT领域,除了一家公司以外没有任何大公司与它为敌;而他的那个对手在整个IT领域,几乎没有一个大公司朋友。
不作恶还体现在做事的客观和公正上。
这反映在Google对待搜索结果的排名上。搜索结果的排名关键取决于两个因素,网页查询的相关性以及网页本身的质量。当然,由于算法总是存在这样那样的缺陷,所以Google的排名不是十全十美的。对于这种情况最简单的办法就是通过手工把明显的错误改过来,很多搜索引擎就是这样做的,但是Google没有。Google的创始人深知一旦有了手工调整搜索结果的先例,以后就难免依照个人好恶对网页主观的排名。长期来看这样将使搜索引擎失去公正性,并且失去用户信赖。所以Google宁可长期在研究和工程上投入大量时间,人力和财力改进排名算法,也绝不手工改动网页排名。所以后来一些商家希望出钱把自己的排名往前提的时候,Google都会果断拒绝。这种做法在短期会失去一些容易得的钱,但却保证了它市场份额不断地增长。Google不作恶的做法,其实是它长期发展的重要保障。
写完Google公司对搜索引擎公正性的重视,我就想到了令人痛心的“魏则西”事件。这个事件的细节在这里我就不再赘述了。网站,媒体,报纸等等在思考如何赚钱的同时是否应该把自己的良心放到稍微靠前一点的位置呢。“不作恶”不应该只是Google公司的口号和准则,而应该是每一个公司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