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宣传中,企业最应避讳这八类词汇
众所周知,拥有一个朗朗上口、脍炙人口的广告标语、广告口号,对于企业战略部署、发展壮大具有最要作用。一个好的广告标语,不仅可以传达产品买点、展现品牌魅力,激发购买欲望,更重要的是能够增强企业的行业识别度、扩大的知名度,最终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然而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企业为了达到广告宣传效果、获得巨大经济收益,屡屡出现广告用语不规范的情形,违反了《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甚至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最终反而增加了企业的成本。
因为“遥遥领先”四个字瓜子二手车直卖网被罚1250万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对瓜子二手车的广告进行了调查,结论如下:
成交数据显示:北京市旧机动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7月31日的成交量为442878辆车,北京人人车旧机动车经纪有限公司2015年8月1日至2016年7月31日的成交量为92375辆车。此两者的二手车成交数量均超过当事人的成交数量。
综上,本局认为当事人广告宣传中使用的“创办一年,成交量就已遥遥领先”的广告语缺乏事实依据,与实际情况不符。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的规定,同时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 )项之规定,服务的销售状况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
罚款1250万元。
那么,在广告宣传中,到底该如何规避这类风险呢?
广告宣传中,要谨记这八种宣传词汇
第一类:“最”
反正不要带“最”就是了!
最、最佳、最具、最爱、最赚、最优、最优秀、最好、最大、最大程度、最高、最高级、最高端、最奢侈、最低、最低级、最低价、最底、最便宜、史上最低价、最流行、最受欢迎、最时尚、最聚拢、最符合、最舒适、最先、最先进、最先进科学、最先进加工工艺、最先享受、最后、最后一波、最新、最新技术、最新科学 ... ...
案例:
杭州市西湖区方林富炒货店,其发布广告称其为“方林富炒货店杭州最优秀的炒货特色店铺”“方林富杭州最优秀的炒货店”。杭州市西湖区市场监管局处理决定:责令停止发布使用顶级词汇的广告,并处罚款人民币20万元。
第二类:“一”
第一、中国第一、全网第一、销量第一、排名第一、唯一、第一品牌、NO.1、TOP.1、独一无二、全国第一、一流、一天、仅此一次(一款)、最后一波、全国X大品牌之一 ... ...
案例:
青岛某有限公司在青岛市沿海地段经营场所发布房地产广告,广告中使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和形象,使用“某某第一品牌”绝对化用语等进行宣传,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以30.03万元。
第三类:“级极”
国家级、国家级产品、全球级、
宇宙级、世界级、
顶级(顶尖尖端)、顶级工艺、顶级享受、
高级、极品、极佳(绝佳绝对)、
终极、极致
第四类:“首家国”
首个、首选、独家、独家配方、
首发、全网首发、全国首发、
首家、全网首家、全国首家、
XX网独家、XX网首发、首次、首款、
全国销量冠军、国家级产品、
国家(国家免检)、领导人、
填补国内空白、中国驰名(驰名商标)、国标品质
第五类:与“品牌”有关
金牌、大牌、名牌、王牌、
领袖品牌、世界领先、(遥遥)领先、
领导者、缔造者、创新品牌、领先上市、
巨星、著名、掌门人、至尊、巅峰、奢侈、
优秀、资深、领袖、之王、王者、冠军
第六类:与“Xu假”有关
史无前例、前无古人、
永久、万能、祖传、特效、无敌、
纯天然、100%、
高档、正品、真皮、超赚、精确
第七类:与“权威”有关
老字号、中国驰名商标、特供、专供、
专家推荐、质量免检、无需国家质量检测、免抽检、
国家XX领导人推荐、国家XX机关推荐、
使用人民币国样(央行批准除外)
案例:
上海珍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广告中,宣称精锐教育“与三所世界顶级学府携手合作:耶鲁大学、普林斯顿大学、斯坦福大学”、“拥有上万名熟悉当地教材、教学经验丰富的优秀师资力量”,经查精锐教育从未与耶鲁大学、普林斯顿大学、斯坦福大学等三所大学有过合作,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部分对其处罚如下:一、责令停止发布广告;二、处罚款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第八类:与“欺诈”有关
涉嫌欺诈消费者
点击领奖、恭喜获奖、全民免单、
点击有惊喜、点击获取、点击转身、
点击试穿、点击翻转、领取奖品
涉嫌诱Dao消费者
秒杀、抢爆、再不抢就没了、不会再便宜了、
没有他就XX、错过就没机会了、万人疯抢、
全民疯抢/抢购、卖/抢疯了
文章转载自知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