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比例设计——绝对控制线67%
【释义】一些重大事项如公司的股本变化,关于公司的增减资,修改公司章程, 分立/合并、变更主营项目等重大决策,需要2/3以上(含2/3)票数支持的。
股权比例设计——相对控制线51%
【释义】一些简单事项的决策、聘请独立董事,选举董事、董事长、 聘请审议机构 ,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聘请/解聘总经理;如果公司要上市、经过2-3次稀释后,还 可以控制公司。
股权比例设计——安全控制线34%
【释义】股东持股量在1/3以上,而且没有其股东的股 份与他冲突,叫否决 性控股,具有一票否决权。
股权比例设计——上市公司要约收购线30%
【释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收购人持有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的30%时,继续增持股份的,应当采取要约方式进行,发出全面要约或者部分要约。
股权比例设计——重大同业竞争警示线20%
【释义】同业竞争是指上市公司所从事的业务与其控股股东(包括绝对控股 与相对控股)或实际控制 人或控股股东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所从事的业务相同 或近似,双方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的竞争关系(关联交易)。
股权比例设计——临时会议权10%
【释义】可提出质询/调查/起诉/清算/解散公司。
股权比例设计——重大股权变动警示5%、临时提案权3%、代为诉讼权1%
重大股权变动警示
【释义】证券法规定达到5%及以上,需披露权益变动书。
临时提案权
【释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 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 并书面提交召集人。
代为诉讼权
【释义】亦称派生诉讼权,可以间接的调查和起诉权(提起监事会或董事会调查)